那時候,家裡交不起電費,僅有的一點錢,換來姐弟倆的餐食。
而母親自己吃的是殘羹剩飯,長大後的林依晨回憶童年。
17歲那年,母親突然中風倒下,留下一筆高達500萬台幣的債務。
還是高中生的林依晨,一夜之間長大了。
她帶著弟弟守在醫院走廊,為母親住院看病奔波。
林依晨18歲的時候,台北舉辦「捷運超美少女」選美比賽。
這次比賽獲獎的高額獎金,吸引著她。於是她決定參加比賽。
命運此時也憐惜苦命的她,從此改變她的人生。
她穿著39的牛仔褲登上舞台,沒想到竟然獲得冠軍。
不僅如此,她還用獎金實現了弟弟的願望,送他一台筆記本電腦。
奪冠後,林依晨有了更多的賺錢機會。
她白天在大學上課,課餘時間和晚上拍廣告、MV賺錢。
為了多賺錢,她曾經3天3夜沒睡覺。
她一口氣接了10個廣告工作,累到站著都能睡著。
2002年,林依晨開始了影視首秀,出演《18歲的約定》。
從此,她正式走進娛樂圈。
林依晨在事業蒸蒸日上時,宣布結婚。
2014年,她嫁給相識10年,交往2年的男友林於超。
然而,林依晨卻被貼上「卑微主婦」標籤。
網傳她每天4點起床做家務、6點向公婆請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