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跳水隊在女子十米台項目上,以往偏愛使用剛滿14歲的小將備戰奧運。
這是因為14歲以下不允許參賽,而年齡小在這個項目上有著天然優勢。
年齡小的選手身體柔韌性好,做動作更加靈活,在完成翻騰、轉體等高難度動作時,能展現出更好的技術效果。
而且,年齡小的運動員體重較輕,入水時產生的水花相對較小,更容易做到「水花消失術」。
伏明霞不到14歲奪冠,甚至促使了相關參賽年齡規則的改變。
但全紅嬋和陳芋汐太過耀眼,她們在賽場上頻繁取得優異成績,使得教練在選拔新人時有所顧慮,一定程度上延緩了隊內的推陳出新。
前輩們也有成功轉型的案例值得全紅嬋借鑑。
伏明霞在1996年奧運會時板台雙修,並且全部奪冠,2000年雪梨奧運會又蟬聯了女子三米板金牌。
郭晶晶在1996年奧運會跳台僅列第五後,果斷徹底轉型跳板,隨後在2004年雅典奧運和2008年北京奧運封后。
對於全紅嬋來說,嘗試板台兼顧或許是不錯的選擇。
一方面可以分攤壓力,不用把全部精力都集中在跳台項目上,減少身體和心理的負擔;另一方面也增加了職業發展的可能性,多一條發展道路,未來的選擇也就更多。